党建制度大全民主生活会制度
1、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,每半年召开一次,由书记主持。
2、每次民主生活会,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领导干部、党员思想,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统一认识,解决矛盾。
3、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,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。同时,要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。
4、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,畅所欲言,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思想性、原则性。
5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,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。
6、召开民主生活会前,要报请县机关工委派人参加,以便了解情况,进行指导。会后,要向县机关工委写出书面报告。
7、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,要认真加以解决。
8、党员之间,党员和干部之间平时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,交流思想,相互谅解与支部,努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。
党员学习制度
1、党员学习要有长计划、短安排,做到内容集中、要求明确、措施有力、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天。
2、学习的主要内容是: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: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党的基本知识: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:本单位文件等。
3、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,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,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,讲究学习效果。
4、集中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。
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一、支部委员会,每月召开一次以上,由支部书记主持,主要内容是: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;总结部署工作;研究党员发展、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。
二、党员大会,每一季度召开一次,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,主要内容是: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,传达会议精神,通报支部工作情况,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,部署工作,讨论通过党员发展、转正。
三、党小组会,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党小组主持,主要内容是: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,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工作情况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酝酿党员发展、转正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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